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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2002〕12号
关于印发《安徽体院团委工作职责》的通知
运动系、体育系团总支:
《安徽体院团委工作职责》已经院团委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体院团委及委员工作职责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 工作职责 通知
抄送:院党委,局直属机关团委。
院团委 2002年11月30日印
共印18份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团委工作职责
团委是在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共青团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布置,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各个团总支工作计划的实施,做好团委的总结。
二、在团员青年中大力开展做好"四有"新人教育和遵纪守法、校风校纪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共产主义人生观和科学的世界观。
三、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会起精神实质。
四、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总支成员会议,定期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坚持"三会二制一课一册"制度,做好各种先进的评比工作。
五、培养和考核团的积极分子,积极而有计划地发展团员,组织培养团的骨干,配合院党委组织学习党的知识,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和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按时收缴团费,及时处理团员违纪问题。
六、关心团员青年的全面成长,深入其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七、办好广播、画廊和学生刊物,积极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工作,做好宣传,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现象。
八、积极组织或协同学生会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体活动,活跃课余文化生活,指导有关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九、协助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团委日常工作。
2.了解各团总支、支部工作,注意发现问题,及时提交团委讨论。
3.按照团委职责范围和团的工作细则,提出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
4.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中心工作,督促并帮助团委各成员抓好经常工作,检查各岗位职责完成情况。
5.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关心团员、团干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反映和解决实际问题。
6.帮助团的下级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团干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研究学生特点、规律,探讨工作方法和途径。
7.召集团委会议。
8.负责工作报告、年终小结、团委文件、通知等的起草工作。
9.负责具体筹备团代会事宜。
10.完成上级布置的有关团的工作
团委组织委员职责
1.了解学院各级团组织的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提出计划和建议。
2.学生团干的考核、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3.接转团关系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4.检查各支部"三会两制一课两册"制度和执行团各项决议情况。
5.编制每学期团员和学生干部花名册及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发展新团员和组织考察工作。
7.负责抓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8.负责开展团内先进评选的具体工作。
9.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工作。
10.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
11.具体负责业余团校的教学计划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
12.完成院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委宣传委员职责
1.向团员青年和基层团组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并实施宣传教育计划。
2.利用多种形式对全校团员青年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组织党团基本知识、时政知识和国情知识学习,有针对性的进行时事政策宣传。
3.及时了解青年思想,反映青年呼声,进行青年理论研究。
4.负责宣传共青团系统工作情况,扩大教育效果。
5.宣传先进团组织、先进团员青年的典型事迹,对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正面引导。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节日和校内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7.做好团委有关刊物的编辑、印制和发行工作,负责对全校团的系统的宣传园地和活动的评比工作。
8.完成院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委学习委员职责
1.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为早日成才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攀高峰。
2.掌握学生干部学习的基本情况,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找出具体的对策。
3.引导学生积极开展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竞赛活动。
4.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帮助团员青年,特别是新生团员青年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推出典型经验。
5.据团员青年学习方面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
6.完成院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团委文体委员职责
1.配合政治宣传和思想教育,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2.组织院内学生文娱活动。
3.指导基层团组织学生会文体部、体育部开展工作。
4.负责大学生艺术团体的管理和活动指导,选拔和培养学生文艺骨干。
5.举办有关文体方面的专题讲座。
6.负责完成与兄弟院校和外单位的文体交流活动。
7.完成院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院团〔2002〕13号
关于印发《安徽体院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规定》的通知
运动系、体育系团总支:
《安徽体院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规定》已经院团委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体院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规定
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印发 团费 管理规定 通知
抄送:院党委,局直属机关团委。
院团委 2002年11月30日印
共印18份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团费缴纳和管理、使用规定
为增强团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团员履行义务,加强团费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团费的缴纳
1.团员缴纳团费从团组织批准入团的月份开始,至离开团组织为止;
2.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3.学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0.2元;
4.每学期集中收缴团费一次;
5.团员除按规定缴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6.团员应自觉向所在团支部缴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时,经团支部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团员代为缴纳;
7.共青团员加入共产党,在预备期内,只缴纳党费,不缴纳团费,自愿缴纳团费者不限;
8.因犯错误被开除团籍的团员,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也可接收。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察看期间仍按规定缴纳团费。
9.对于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10.院团委将及时对各支部团费收缴情况予以公示。
二、团费的管理和使用
1.院团委将收取团费总数的三分之二上缴省体育局直属机关团委,三分之一为留用团费,由院团委统一管理;
2.收到上缴团费时,应出具团费收据,并加盖公章;
3.团费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
4.院团委每年将团费收支结算一次,并将收支情况上报上级团委。
三、本办法自二○○二至二○○三学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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