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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评选和表彰办法
为调动学生学习和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合格人才,学院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先进个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和"先进班级"的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评选在入学满一年的学生和班级中进行。
(二)比例
1、三好学生不得超过参评人数的5%,各系可根据具体情况,分配各项积极分子评选比例,但总比例不得突破参评人数的20%。
2、先进班级一般一个系只评1个。参加评选的班级在10个以上的可评2个,20个以上的可评3个。
(三)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评选,要严格按照条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宁缺勿滥。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在班级名列前10%,单项积分均列前25%。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在院、系、班担任党、团、行政职务,或参加其他社会工作,积极、主动、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地创造性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对自己严格要求,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学习努力,成绩良好,工作成绩突出者。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在班级名列前20%,单项积分均列前30%。
(三)各项积极分子条件。被评为单项积极分子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相关单项的成绩须名列前20%。
1、学习积极分子。有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而学习的明确目标,有勤奋、认真、刻苦的学习精神,有严谨、求实、进取的学风,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思想进步,成绩优秀或在院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或在科研、学科竞赛、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者。
2、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积极参加社会调查、扶贫助困以及与专业学习相结合的咨询服务、勤工助学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者。
3、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政治活动、关心时事,讲文明,模范遵守学生基本行为规范;响应组织号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助人为乐,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并起骨干带头作用。
4、文体活动积极分子。思想进步,学习努力,成绩良好,能坚持按时起床参加早操、早锻炼,积极参加院、系、班级开展的文娱体育比赛,起骨干作用或取得显著成绩者。
(四)在该学年内,有下列情况的,不予评优:
1、无故不参加集体所安排、组织的社会活动者。
2、不讲文明礼貌或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罚者。
3、考试课成绩不及格或考试舞弊者。
4、旷课三次以上(含三次)或无故旷课者(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或旷操一次计)。
5、综合测评单项积分不及格或总积分名列后50%者。
6、无正当理由未缴清学费者。
(五)先进班级条件:
1、有好的班级领导。班委会成员思想觉悟高,学习勤奋,工作协调,对自己要求严格,关心同学,团结互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出色地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能主动支持配合团支部工作。
2、有好的班风。全班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民主、团结的空气较浓,在一学年内没有发生吵嘴、打架和违反纪律的现象,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成绩突出。
3、有好的学风。全班同学学习努力,有学习研究的浓厚气氛,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在完成专业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拓宽知识,发展智力,同学之间互相帮助,成绩不断提高。没有考试作弊等不正之风。
4、有好的集体生活习惯。全班有一套生活管理制度,宿舍、教室、卫生责任区经常保持清洁,宿舍内没有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的现象;全班同学坚持锻炼身体,身心普遍健康。
三、评选步骤
1、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单项积极分子。参加评选的学生作出学年小结,在小组会上汇报,然后民主提名,由班委会、团支部对照综合测评成绩和提名学生的具体表现,初评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习积极分子、社会工作积极分子、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评选为三好学生的不再评单项积极分子,一个学生可同时被评为多项积极分子,但分占名额。学生民主评议后,将初评结果报系学保科,广泛征求群众和任课教师意见后将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报院学保处审批。
2、评选先进班级。先进班级的评选采取申请制,各班先进行班风测评,获得A级的班级可提出申请,准备好工作总结和班日志以及获奖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由系学保科推荐,院学保处审议后确定。
四、奖励和表彰
1、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由学院予以表彰,先进个人发给证书和奖品,先进班级发给奖状和班级活动经费。
2、先进个人填写《三好学生登记表》、《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积极分子登记表》并存入学生档案。
五、本办法由学保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02-2003学年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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