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特困学生定期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安心完成学业,保障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使任何有能力的学生不因经济方面的原因而失去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学院结合实际设立特困生补助基金,对生活特困学生实行定期补助。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特困定期补助条件
凡我院在籍学生(不包括中专部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特困补助:
1、家庭经济确有特别困难,无力解决学习期间全部或大部分学习和基本生活费用,在校的月收入低于合肥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平线的学生;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
3、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享受特困定期补助,已享受的,予以取消:
1、因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社会公德,受到校纪处分者;
2、上学年考试、考查、测试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经补考仍不合格者;
3、综合测评中德育素质积分低于全班平均水平者或综合素质测评总积分在班级处于后5名者。
二、特困定期补助的等级与管理
1、特困定期补助等级、数额
学院根据在校学生学习、生活费用的基本需要,结合合肥市民的生活基本水准将特困定期补助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按月发放。每等具体数额根据实际情况另定。
2、跟踪考核与管理
(1)受补学生由院、系每月进行跟踪考核。考核的基本内容为:特困学生的表现;学习态度和成绩;当月的家庭经济有否改善;使用补助款情况。
各系应严格掌握、严格考核。经考核,符合享受特困生补助条件的,可以续发;家庭经济状况有所改善或本人有其他收入(如奖学金,校外资助等),不再需要原等级补助的,从当月起减发或停发;受补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或滥用补助款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停发或追回补助款。
(2)学保处不定期的对各系特困补助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放宽条件发放补助的,则停发下月补助款;弄虚作假的,取消享受补助资格,追回已发的特困补助款,并通报全院。
(3)学保处将建立受补特困生档案,优先向特困生提供贷款和勤工助学机会,培养他们自强自立精神。
三、申请程序
1、特困学生申请定期补助,每学年开学时申请一次。学年中因突发事件而生活特困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2、学生申请特困补助,必须填写"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生活特困学生补助申请表",首次申请特困补助学生,要附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或父母一方单位出具的"关于家庭经济"书面说明。由学生所在班级集体讨论,所在系签署意见,报院学保处审核,由院领导批准。
四、本办法自二○○二年至二○○三学年起实施。
五、本办法由院学保处负责解释并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