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
为鼓励在校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努力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高素质的合格人才,学院在应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品学兼优毕业生活动。
一、评选条件
品学兼优毕业生(简称双优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邓小平理论和就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综合测评总分在班级(年级)名列前10%。
凡符合上述条件,同时又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学生优先评选;综合素质测评名次列前的优先评选;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先评选。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比例:
双优生的评选比例为:专科生4%,中专生2%。
2、评选程序:
①各系在全体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并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通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名单。
②以班级为单位推荐候选人。
③系学保科对照条件讨论初拟双优生名单,并在系内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然后经系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④填写双优生申请表,报送院学保处审核。
⑤院学保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并报省教委审批。
三、表彰和奖励
1、评选出的"双优生"由学院予以表彰,并由省教委、省人事厅颁发"品学兼优毕业生"荣誉证书。
2、"双优生"的评选材料装入学生本人档案,供用人单位在培养使用时参考。
3、评选出的"双优生",各系在就业工作中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优先安排。
四、评选"双优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在评选工作中,各系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增加评选工作透明度;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互相支持,按时完成评优工作。
五、本办法自二○○三届毕业生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