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 家 奖 学 金
一、什么是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而特别设立的国家级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国家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由中央本级财政安排,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三、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生活俭朴;
3、身体健康;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高等学校可按照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考核。
四、如何申请国家奖学金?
根据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高等学校学生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可每年连续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可到所在学校领取)。
具体申请和评审程序为:
1、财政部根据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上一年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人数,于每年9月1日前确定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确定各高校的国家奖学金的推荐的名额,对重点高校和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海、水利、地质、矿产、石油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2、各高校学生将个人的申请材料于每年10月1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省教育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报省财政厅(局)复核);各中央主管部门和省财政厅(局)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复核后的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报财政部备案。
五、国家奖学金资助人数和资助金额各是多少?
国家奖学金分为二个等级,全国每年定额发放给45000名学生,其中1000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350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所在学校减免当年的全部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