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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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规则

  考试既是对学生学习的检查,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检验。为加强考试管理是建设优良学风、提高各科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特制定本规则。
一、对教师的要求
1、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覆盖面尽可能大、难度适当。每门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考前教师不得泄露考题,考试中不得给学生以任何暗示,拒绝回答一切带有揣摩试题内容的提问。
3、全院各学科由教务处指导,以系为单位,统一安排教室和考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提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必须报教务处批准。各系必须切实落实监考人员到场,履行监考职责,杜绝考务失误现象发生。
4、院、系领导在考试期间均参与考场巡视,教务处派员去各系考场检查考试情况。
5、每场考试各场配两名责任心强的教师监考。主考、监考教师必须按考试时间提前10分钟,领取考卷,宣读《考试规则》,并准时发放试卷。
6、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考场,对考试作弊行为及时制止,对证据确凿、情节严重者执行考试纪律,提出处理建议并据实填入考场记录。
7、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迟到或早退,更不得缺席。不得在监考时阅读书报、交谈和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考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交教务部门存档。
8、监考教师的站位,分别在教室的前后;教师不要穿响底钉鞋。
9、各系由专人负责,考前恰当安排考生座位,不允许考生随意组合就座。统一发放草稿纸,清除与考试无关的纸张、物品。
10、考试结束时,副监考站在讲台上维持秩序,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待主监考收齐考卷清点无误后,方可让学生离开。
11、各科教师对考试成绩的评定要客观、公正。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送所在系教务部门,以便确定学生的学习成绩登录处理。
二、对考生的要求
1、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听从监考教师指挥。不听指挥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
2、考生提前五分钟到达考场,听从监考人员安排就座。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为90或120分钟。考生在考试前将书籍及其它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在讲台上后即做好考试准备。
4、考生不得自备草稿纸,考试科目需用的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
5、考生因病假申请缓考,必须提供有效病、事假证明,经系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备案。
6、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待监考教师收齐全部考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7、对在考试中抄袭、暗示、传递、夹带等舞弊行为和参与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科目考试资格并令其退场,成绩登录为"作弊0分",并根据有关办学条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二年三月二十日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和奖励优秀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规定

  为加快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步伐,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体育教育和科研的能力,鼓励创新和发现。从2002年开始实行优秀体育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奖励、评选和表彰制度。
一、体育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范围
凡本校教职员工在我国境内公开发行,有C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体育系统组织的体育科研、政治思想、论文报告会录用论文,均属评选范畴。
二、论文表彰奖励标准
(一)、对在CN刊物上发表的体育教育、教学、科研 论文,教务处每年上半年3月份登记一次(以上年度12月31日止为限),奖励标准:
1、凡刊登在CN刊物、安徽日报理论版论文(第一作者),一篇奖励180元。论文数量不限;
2、省及省以上体育系统论文报告会录用的获奖论文(第一作者),一篇奖励200元,论文数量不限;
3、凡刊登在CN核心刊物的论文(第一作者),一篇奖励300元。论文数量不限;
4、在全国性论文报告会上获奖(第一作者),加倍奖励;
5、在英国《自然》、美国《科学》杂志上刊登文章的,将获重奖。(具体金额另行规定)
6、在体育局与报刊联合办大讨论专刊发表的论文,一篇奖励120元;
7、以上奖励均需提供论文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
(二)、每年举行一次优秀论文评选,评选标准:
1、论文有新意和独到的见解,对我省竞技体育、学院的教育、教学、科研具有建设性的指导意义。
2、有一定的学术、科研或政策参考价值。
3、文章理论性、学术性较强。
(三)、为保证评选优秀论文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由教务处组织"优秀论文学术评选组",成员由5-7位专家组成。组成成员包括科技处、教务处、院长及外聘专家等组成。
四、奖励
1、优秀论文分一等、二等、优秀奖。一等奖不超过论文总数的10%;二等奖不超过论文总数的20%;优秀奖不超过论文总数的30%。
2、对评选出的优秀论文分别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一等奖:500元、证书;
二等奖:300元、证书;
优秀奖:200元、证书。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是院长在教学工作方面的咨询和审议机构。
二、负责审议学院教学工作方面的规划和教学改革的措施,对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实施性教学计划、管理措施、规章制度予以论证,提出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三、对全院系、科专业办学水平及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提出结论,对学院发展规划及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进行研讨,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开展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调查,对学院各类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教学工作予以指导。
五、教学工作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教务处长及学院富有教学经验、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
六、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分管院长提名,经院党委审定后由院长聘任,聘期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连续聘任,续聘成员一般不超过委员总数的50%。
七、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设副主任二名,由院长提出并经院党委审定后聘任。
八、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因工作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活动的,不得派人替代。如因故长期不能参加活动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院长予以解聘或另聘他人。
九、教学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职能处室负责处理。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工作会议制度(附件一)

一、院教学工作会议根据职能处室教学工作计划,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主持,定期召开。
二、参加会议人员:主管校长、分管校长、教务处、各系分管主任、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成员。
三、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研究教学管理、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内容。
四、会议根据学院教学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阶段或长期工作重点,并解决问题和协调职能。
五、会议初审教学工作范畴的各类文稿,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六、教学工作会议是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的主要会议制度。
七、本制度解释权属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

                                  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一、为进一步提高我院体育教学质量,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使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学院实施教学工作督导制度。
二、学院教学工作督导是对教学各环节管理的重要补充,教学督导员要认真负责地承担起对学院教学运行和教学质量督查的责任。
三、教学督导员在学院教务处的安排下,每周固定二次深入课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的情况。做好记录,及时反馈。
四、教学工作督导组可组织召开师生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教学进程中的各类问题,提出整治措施;检查、了解各系教学设施的完好情况,向上反馈,确保教学顺利进行。
五、教学督导员要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每次听课后要填写《听课记录表》,必须有定性的结论。教务处查看后,直接反馈给各系与教师本人,各方签字后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六、教学督导组可向学院建议,对教学效果好、成绩突出的教师予以表彰;对教学质量差、工作责任心不高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教学责任事故者提出处理意见(详见教学事故认定办法)。
七、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聘任由教务处负责推荐,选聘条件原则上是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精通业务、经验丰富的在岗或退休的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经分管院长同意后,颁发聘书和上岗。
八、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由4人组成,设组长1名,由分管院长聘任。任期一年,根据工作实绩,可续聘和提前解聘。
九、教学督导工作组隶属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教务处领导。督导工作组须每月一次向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和教务处汇报工作情况。
十、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的工作量为每周4学时,并由教务处造计划付给劳务报酬。
十一、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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