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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
根据高校教学的规律和要求,为提高办学质量,对各学科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一、凡承担学院各学科教学的教师,均应在每学期开课前向各系教务科上交本人根据本学科教学大纲所制定的教学进度表,并根据教学进度在每次课完成后填写"授课日志"。
二、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必须认真撰写备课笔记。
三、各系教学管理部门,应派专门人员不定期地认真对照本系各学科教师的教学进度表和备课笔记、"授课日志"进行检查。检查完毕,由检查人员盖上"已查"签章,并注明日期。教师如不能按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应在“授课日志”上加盖"授课内容不符"章。教师不能按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授课内容或无备课笔记和"授课日志",必须签署意见,查明原因后,提出处理结果,并上报院教务处。
四、学院教务处将在每月的最后一周,随时对各系有关学科教师的教学进度表和备课笔记、"授课日志"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系、提出整改建议。
五、每学期授课结束,教师的教学进度表、"授课日志"及各系督查结果存入各自的业务档案。
六、本规定解释权属学院教务处。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常规工作管理条例
根据高校教学的规律和要求,为加强对各学科教学质量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一、设立由院长、分管院长、教务处长及学院富有教学经验、作风正派、治学严谨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任务参见《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学院教务处,负责全院教学组织及教师个人教学业务、科研业务的管理和考核,处理日常教学业务、执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学生代表对授课教师的情况进行反馈,从2002年开始实行优秀体育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奖励、评选、表彰制度。其成员由教务处和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三、学院各系,职责是按教务处的要求,组织实施系里的教学计划、教研、科研计划;负责本系教师教学业务、科研业务的管理和考核,全面开展系里的教学工作。各系教师的管理考核工作由各系主管主任制定计划,组织实施。
四、建立由各班学生推荐的3~15名本班级学生代表,本着负责的态度向系和教务处如实评价本班任课教师的优缺点,对任课教师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凡承担各学科教学的教师,均应在每学期开课前向各系教务科上交本人根据本学科教学大纲所制定的教学进度表。
六、任课教师在授课前,必须认真撰写备课笔记和教案。
七、各系教学管理部门,应派专门人员不定期地检查各学科教师的教学进度表和备课笔记表。检查完毕,由检查人员盖上"已查"签章,并注明日期。对不能按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授课内容或无备课笔记和教案的,应签署意见,上报院教务处。
八、学院教务处将在每月的最后一周,随时对各系有关学科教师的教学进度表和备课笔记、教案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反馈给各系,提出整改建议。
九、每学期授课结束,教师的教学进度表及各系督查结果存入各自的业务档案。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队伍建设条例
为适应安徽体育人才培养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发挥教师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提高综合素质,稳定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师队伍建设的原则
1、学历方面:学院在编教师将在"十五"的前3年提升一个档次,淘汰所有大专学历的教学人员。学院从2002年起引进的教学、科研人才起点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2003年以后,根据学院发展需要,各学科引进教学人员原则上应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设有学科带头人。根据现有师资教学能力,从2002年起,每年对全院10%的教学、管理、科研人员实行在职、离岗进修,用4年时间完成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再教育培训。
2、教学科研能力方面:从2002年起,学院一线教学人员在原有高级职称人员的基础上,每年从社会引进或聘任3~5位教授,专业技术人员的年龄结构保证3个30%的接力层次,即30岁以下30%、40岁以下30%、50岁以下30%,以适应教学需要。从2003年起,学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能基本操作计算机。
3、教学科研水平方面: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在"十五"期间发表论文100篇左右,其中,国家级核心刊物达8篇。学院在2005年之前,将力争完成1~2个国家级课题、3~5个省级课题。
4、教学人员自身综合素质方面:
⑴教师应构建新的教师观,树立新的教育、教学思想,积极教改。
⑵教师应具备竞争意识,不断努力充实和提高自身素质。
⑶各类教师应主动地进行各种培训,如外语、计算机、教学科研等,始终站在学科领域的前沿。
⑷教师应增强"人本意识"。即:人才必须提高自身的人文素质,把学生的发展作为价值观的核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充分调动学生个体主体的主观性意识,从而激发个体的创造性潜能。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教学管理和教学考核实施办法
强化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考核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贯彻从严治校、治教的方针,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教学管理和教学考核实施办法"。
一、 教学管理和教学考核的组织机构
㈠、院教务处
教务处是在学院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主办和管理教学业务的综合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安排和组织全院的教学、教师的教学业务,教学科研;处理日常教学改革事务,执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教务处成员由处长及若干名教务工作人员组成
㈡、系
系是教学管理和教学考核的基层组织。其职责是:按院教务处的要求,实施本系的教学计划、组织教研活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管理日常教学工作及教学行政事务;负责本系教师的考勤。各系分管的主任负责本系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㈢、班级学生代表
设班级学生代表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效果。通过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意见的反馈,促进教师改进方法、提高质量。
学生代表职责是:如实反映本班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评价其优缺点;本着负责的精神提意见各建议。学生代表每班3-5名。
二、 检查和考核的原则和程序
㈠、院、系、班各级教学考评成员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对每个教师的教学、教研、科研做出正确的评价。绝不允许将个人恩怨私人感情纳入考评之中。如有发现经核实取消其考评员资格。
㈡、教师的业务学习、任职聘用,定期全面的教学检查及学生代表情况反馈均由院教务处直接负责,统一安排。任何组织、个人无权对教师的教学作随意干预或检查(公开课、观摩课除外)
㈢、院教务处对教学的检查或考核,要各层次考核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定期或随时;可以对教研室或教师个别抽查也可进行普查。
㈣、教师的教学管理和考勤由篆分管主任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学期至少对本系任课教师的教学、教研情况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并通知教务处。
三、 检查和考核的内容
㈠、课前准备(备课)
教师是否按教学大纲要求制定课程进度和教学计划;是否认真编写教案、讲义;积极搜集教学、教参资料。
㈡、课堂教学(授课)
按时上、下课、点名,按教学计划和进度授课;把握讲课内容的深度、广度、突出重点难点;教学方法、语言、扳书设计;教态和效果。
㈢、课后
课后工作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包括布置作业内容、次数、批改作业、课后讲评、及课外辅导等。
㈣、学生成绩的评定和记录
按计划进行测验、期中考试,按规定比例评定成绩,予以记录。
㈤、教学小结及质量分析、监控
每门课程结业时写出有内容、有质量的教学小结及教学质量分析、监控。
四、 教师学年的综合考评
教师学年的考核(考评)由教务处制定原则按要求印发,由各系分别执行。各系在各层次考评和基础上汇总,量化做出结论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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